各院(系),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京珠两地学生工作交流,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党委学生工作部、珠海校区党委学工办决定共同组织两地学工队伍赴珠港澳交流调研。现将北京校区组织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22日-4月29日(4月22日出发,4月29日返京)
交流安排:4月22-24日珠海校区;4月25-27日澳门高校;4月27-29日香港高校。
二、报名要求
各院系及学工机关2020年(含)及以前入职的专职辅导员。优先考虑学生工作表现突出,且未参加过辅导员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的人员。各院系、学工机关各部门最多推荐1人,北京校区最终遴选10人,其中学工机关不超过40%。
三、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3月16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申报人员报名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fdy@b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3年京珠港澳交流调研+姓名”,盖章纸质版提交至学十六楼203室辅导员发展中心。
四、其他事项
交流调研前,调研团成员需根据岗位职责和实际工作提交一篇高质量工作案例,以便开展两地学工交流。
交流调研结束后,调研团成员每人须提交一篇高水平调研报告。
联系人:赵曾臻,010-58806455
附件:2023年京珠两地学工队伍交流调研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发展中心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北京师范大学)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