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6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提高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科研能力,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现启动2017年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招标主要面向北京师范大学专兼职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每人原则上只能申报和参与一个课题(包括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需实际承担研究任务。鼓励跨院系、跨部门联合申报。
  承担我校学生工作科研课题但没有结题的不得申报。

二、参考选题
  各课题组原则上根据《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以结合实际工作自拟题目申报。优先支持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三、研究要求
  1.选题要立足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际情况,探讨工作规律和前沿趋势,解决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实际问题;
  2.研究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有理有据;
  3.对所使用的研究方法要做简要介绍;
  4.研究工作有创新,对改进实际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四、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0.3——0.5万元。课题申请人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和财经制度要求填写经费预算。
  资助经费在立项和结题时分两次划拨,不能按时结题者将追缴所拨经费。

五、课题管理
  研究周期为一年,预定2017年9月中期检查,2018年3月结题答辩。鼓励研究者在注重质量的前提下尽早拿出成果。
  未能按期结题者须提交延期结题书面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半年。逾半年仍未能结题者做撤项处理。超期不能结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级以上课题。
  最终成果形式为至少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并明确标明为该课题研究成果,作者单位标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字样。
  辅导员基地将对招标课题进行过程管理,组织专家就课题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进行答辩。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须到场汇报。

六、投标文件
  申请者须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发至辅导员基地邮箱fdy@bnu.edu.cn,纸质版一式六份交至辅导员基地周姮老师。
  招标通知及表格可以从辅导员基地网页下载。

  联系人:周姮      电话:58804126
                                               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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