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考评通知要求,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师校发〔2019〕24号)、《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师学工发〔2021〕4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度院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评议:各院系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1),对本单位所有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时须告知各院(系)定点联系的党委学生工作部班子成员(附件7),评议后院(系)须填报提交《北京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其他考核评议材料各单位自行存档。
2.评优推荐:各院系根据考核评议结果,按照本单位辅导员总人数的20%比例,推荐优秀辅导员人选(名额分配见附件2),并遴选出1位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填报提交《北京师范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十佳辅导员申报表》(附件5)。十佳辅导员候选人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及《班级学生名册》(附件6),事迹材料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内容。优秀辅导员、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要求已连续担任班主任1年及以上。
3.材料报送:请各院系于12月8日(周五)前将考核推优材料(附件3—6)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发展中心,电子版统一打包后发送至fdy@bnu.edu.cn,邮件名为“XX单位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推优材料”,纸质版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交至辅导员发展中心(学16楼南侧203办公室)。
4.其他说明:学校将对院系推荐的优秀辅导员、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党委学生工作部计划于12月中旬举办2023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答辩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洋
联系电话:5880412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