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第九届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业绩显著,个人或所负责的工作至少获得过一项市级及以上奖励。
3.在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以及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连续从事学生工作3年及以上。
5.本人所在单位上一学年未发生重大学生安全事故。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共评选10人,其中学工机关人选不超过40%。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个人自荐或所在单位推荐。
2.申报材料: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申请表》,并附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3.电子版发送至fdy@bnu.edu.cn,邮件名为“第九届弘德辅导员申请材料+单位+姓名”,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辅导员发展中心(学16楼南侧203办公室)。
4.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
联系人:刘洋 ,58804126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