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选拔2026年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党委学生工作部2026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情况
部门 |
人数 |
党委学生工作部 管理处 |
1 |
党委学生工作部 思想政治教育处 |
1 |
党委学生工作部 综合办公室 |
1 |
二、学生事务助理选拔条件
1.我校北京校区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爱校荣校,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申请院(系)和党务职能部门学生事务助理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6.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学籍所在院(系)的综合排名,专业成绩排名应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或综合评价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50%(含)。
7.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具备一定的党务行政工作能力。
8.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事宜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我单位提交申请。请申请人于9月4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学十六楼南侧二层203辅导员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dy@bnu.edu.cn。电子邮件命名格式:2026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助理材料-姓名-申报岗位。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者本人签字、院(系)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其他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1.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姓名-申报岗位;2.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姓名-申报岗位;3.其他证明材料-姓名-申报岗位。
(二)单位面试
时间:9月4日(星期四)15:00
地点:学十六楼南侧201会议室
具体要求将通过短信提醒。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中填报具体部门岗位志愿,每人限报一岗。
2.申请人经审核录用后,获得本年度学生事务助理类型免试研究生资格,须再次现场确认该类型资格和相关政策,不得同时接受其他类型免试研究生资格。后续应按照学校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院(系)、导师等。
3.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须在选留单位岗位工作两年,期间为学生身份,保留入学资格,期满考核合格方可正式入学。正式入学后,在人才培养、日常管理、生活保障(含住宿安排)等方面,由学校相关部门参照对应类型研究生进行管理。
4.在岗期内,需承担学生社区驻楼辅导员相关任务,统一分配驻楼宿舍。
5.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由党委武装部单独评审,具体要求参见《2026年退伍大学生士兵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方案》(附件3)。
联系人:郗老师,58804125
附件:
1.学生事务助理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学生事务助理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