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和管理工作队伍,保障各单位人才培养等工作顺利运行,现启动第二批2023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情况
设岗单位 |
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智库管理办公室 |
1 |
赵老师 |
58805150 |
raveneye@bnu.edu.cn |
二、选拔条件
1.我校北京校区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爱校荣校,道德品质高尚,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申请院(系)工作和党务职能部门学生事务助理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成绩应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或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50%(含)。
6.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具备一定的党务行政工作能力。
7.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单位
1.学校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组,负责全校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选拔流程
第一阶段:单位推荐(9月16日—20日)
各用人单位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组采取学生自荐和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单位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各用人单位工作组须严格根据《2023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方案》,审核《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明确申报资格,组织选拔面试以及留存各项材料,第二批岗位于9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等额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纸质版提交至学十六楼南侧二层203辅导员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dy@b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2023年学生事务助理材料-姓名-拟聘单位。
推荐材料包括:申请者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其他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1.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姓名-拟聘单位;2.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姓名-拟聘单位;3.其他证明材料-姓名-拟聘单位。
第二阶段:学校审核(9月20日—21日)
学校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组对用人单位工作组推荐人员申请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心理测评和学校面试。
第三阶段:报送复审(9月21日)
学校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组根据学校面试结果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教务部复审,确认无误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经审核录用后,获得本年度学生事务助理类别免试研究生资格,不得同时接受其他类别免试研究生资格,须按照学校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按约定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院系、导师等。
2.学生事务助理在研究生入学前须在选留单位全职工作两年。工作期间为学生身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联系人:姜老师,58805164,15801659588
附件:
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