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助理队伍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学生事务助理队伍建设,总结工作成效,表彰先进个人,学校决定面向2021级学生事务助理开展聘期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人员范围:2021级学生事务助理
时间范围:2年聘期,即2021年9月—2023年8月
二、工作流程
1.个人总结:学生事务助理对工作期间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助理聘期考评表》(附件2)。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将作为学生事务助理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考评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2.单位评议:用人单位对学生事务助理进行评议,结合个人工作情况,提出考评意见。
3.学校评议: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学校评议,进行聘期考评,综合个人工作情况、单位意见,确定考评结果。
三、具体安排
1.材料报送。请于7月3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将《聘期考评表》(附件2)电子版、答辩汇报PPT发送至fdy@bnu.edu.cn,邮件命名为“2021级学生事务助理考评+姓名”。《聘期考评表》(附件2)纸质版(原件3份,复印件7份)由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发展中心,并完成答辩顺序抽签。
2.现场述职。答辩评审拟定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人汇报时间为5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3.考核评审。答辩评审根据工作单位分为职能部门组和学工系统组两组分别进行,各组答辩评审前10名,分别获评“十佳学生事务助理”,其余获评“优秀学生事务助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 博
电 话:58804125
办公地点:学十六楼南侧203室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2021级学生事务助理分组名单
2.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助理聘期考评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