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     浏览次数:

教育学部、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工作,并推荐一名优秀辅导员老师参加全国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范围

原则上为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 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报名和评选程序

1.时间要求。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6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报名。请各单位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专职辅导员按时向辅导员基地提交以下材料:

①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电子版(附件);
②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③数码照片需提供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事迹材料和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
以上材料发送至fdy@bnu.edu.cn(注明“姓名+院系”字样)。纸质版3份交至学十六楼南侧271辅导员基地办公室。辅导员基地将视报名情况进行初评,最终推荐1人参加全国评选。

联系人:单人俊   联系方式:58806455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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