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职辅导员老师(含学工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
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师校发[2007]50号)和《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条例》(师校发[2009]56号)等文件的精神,按照人事处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系列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人数
1. 正高:0人
2. 副高:3人
二、应聘副高级岗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至6为必交项目):
1. 《北京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姓名+副高+申报表”,纸质版用A4纸两面打印,于左侧两钉装订);
2. 《任职资格审核表》(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姓名+副高+审核表”);
3. 学术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页(明确标识申报人相关信息)和论文首页及署名页;
4. 外语成绩复印件;
5. 担任过形势与政策课(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党课、团课)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证明和教学评价证明;
6. 工作案例(以现岗位年数计算,每年2篇);
7. 教材、专著等复印件:封面和版权署名页;
8. 任务书、合同书或委托书复印件;
9.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其他成果材料复印件。
三、应聘中级岗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北京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姓名+中级+申报表”);
2. 学术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页(明确标识申报人相关信息)和论文首页及署名页;
3. 外语成绩复印件;
4. 辅导员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5. 工作案例(以现岗位年数计算,每年2篇)。
四、个人申请相关事宜说明
1. 应聘者所有个人成果(外语成绩、学历学位、各类成果等)的有效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
应聘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教学科研项目以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为准。应聘者的所有成果均为受聘现岗位期间获得。
2.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月1日(周五)下午3:00;
3. 纸质版提交地址:辅导员基地(学16楼南侧二层270室);提交时请将材料装袋,文件袋封面标明单位,姓名和材料目录;
4. 电子版发送地址:fdy@bnu.edu.cn。
五、资格审核和成果展示
相关材料一经上交后,不得更改,《任职资格审核表》及应聘者成果将在辅导员基地办公室予以公开展示。
六、应聘者述职
联系人:单人俊 办公电话:58806455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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