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关于开展2019年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9年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

的通知

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2019年新生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信息收集、培训、考核、津贴等管理与服务工作,请各学部、院系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新生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从事某一学科的教学和科研的潜力。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要求

(一)可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博士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兼职辅导员,鼓励各学部院系选拔优秀学生进行长期培养,从博士研究生阶段起担任兼职辅导员;

(二)可邀请专家学者、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三)学工机关专职辅导员要承担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四)原则上新入职教师要承担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9级博士研究生将入驻沙河新校区G区。请各单位一定选聘责任心强、能力突出、敬业爱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担任2019级博士研究生班主任。

三、新生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选聘条件和选聘范围认真开展本单位2019级新生带班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并填写好《2019级新生带班辅导员(班主任)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和《2019年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

《登记表》(附件一)、《汇总表》(附件二)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到fdy@bnu.edu.cn.表格命名和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单位;纸质版提交到辅导员基地办公室(学十六楼南侧270室)。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周三)上午11:00,请务必按时提交。

   联系人:单人俊  58806455

     

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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