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相关部处: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和管理工作队伍,保障各单位人才培养等工作顺利运行,现启动2019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情况
单 位 |
人数 |
联系人 |
电 话 |
邮 箱 |
|
部院系学生工作岗位 |
珠海校区 未来教育学院 |
2 |
闫虹庚 |
13311099213 |
yanhonggeng@bnu.edu.cn |
行政机关岗位 |
纪检监察办公室 |
1 |
马力 |
58807862、18611666939 |
mali@bnu.edu.cn |
二、选留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学生报名、单位审核推荐(9月17日-19日)
各单位采取学生自荐、部(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人选。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设岗单位联系人提交申请。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后,可视情况组织相关推荐会,并于9月19日上午11点前将初步合格者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含申请者本人签字后的《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综合考核计分排名表》、《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学部(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基地(学十六楼南27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fdy@bnu.edu.cn。
第二阶段:学校审核和组织面试(9月19日-2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基地对材料进行审核。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被推荐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面试形式采取自我陈述和答辩等方式。
第三阶段:确定人选、报送复审(9月20日)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人选。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基地将推荐人材料报送教务部复审,并由教务部统一公示。
三、申请人(被推荐人)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心;
3.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4.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5.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成绩应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60%);
6.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7.专业成绩排名未达到要求,但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如大学期间取得市(省)级或市(省)级以上奖励、称号等)可以申请破格至65%,破格的学生必须落实好接收部(院、系)和导师,方能获得资格;
8.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9.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无影响继续学习的身体缺陷和疾病;
10.符合保研基本条件。
四、关于选留学生事务助理的相关政策
1.申请者经考核录取后,成为学生事务助理,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自行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单位、指导教师等。
2.学生事务助理在研究生入学前需在选留单位承担学生工作或管理工作,工作时间为两年。学生事务助理在工作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为学生身份,全职工作,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联系人:单人俊58806455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