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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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关于组织全校专职辅导员撰写和提交学生工作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3     浏览次数:

各院(系)、学工相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全面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师党发〔2026〕6号)要求,强化辅导员实践成果导向,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推动优秀工作案例凝练推广,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全面启动年度辅导员学生工作案例(以下简称“案例”)撰写和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目标,突出实践导向、问题导向、育人导向,把学生工作案例撰写与评比作为提升履职能力、推广工作方法、展示育人成果的重要载体,纳入辅导员常态化培养与考核体系。

二、撰写要求

(一)案例说明

1.案例类别为两大类:一是综合业务类,即聚焦学生工作某一业务领域,如思想价值引领、学生成长发展、心理健康育人、学生就业创业、学生资助、日常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思路梳理、经验总结、创新举措;

二是典型个案类,聚焦学生工作中主导或参与处理的具有典型性或代表性的个案,如学生工作各业务领域重点难点工作有效破解、具体工作中实效突出、应急突发情况的有效处置等形成的方法经验、育人启示。

2.案例内容覆盖范围为近一学年,字数为3000-5000字;案例结构应包括:案例标题、案例简介、案例分析、思路举措、经验启示与工作建议等部分。具体选题参考《学生工作案例选题指南》,并按照《学生工作案例标准写作模板》进行撰写。

(二)相关要求

1.案例应具备真实性,立足一线学生工作真实场景,聚焦日常工作难点堵点,依托实际工作提炼方法、总结经验。案例应与实绩挂钩,杜绝脱离学生工作实际的空泛论述等。

2.案例应具备典型性和示范性,聚焦现阶段学生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方法科学、措施得当,在全面、准确反映事实的基础上,体现对学生工作的凝练思考,典型经验可借鉴、可推广,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

3.案例应具备原创性,不得杜撰和抄袭,且未参与校内外同类评奖、未公开发表,文章查重率应低于5%,严禁使用AI文章生成。为保护学生隐私,案例中涉及的班级、姓名等信息可隐去或使用化名代替,并标注“化名”字样。

4.案例应具备完整性,结构要素完整,能够客观全面反映事件起因、处置过程、育人结果。聚焦实践处置的流程与方法、落地成效与育人反思,突出解决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总结。

三、工作组织

1.案例撰写: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027年6月,全校专职辅导员结合2026—2027学年学生工作开展实际,每人独立完成1篇学生工作案例。

2.案例提交:具体时间为2027年9月上旬,各院(系)党组织、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为案例初审责任主体,完成本单位案例真实性、规范性、政治性初审并报送(报送方式将另行通知)。

3.案例评优:具体时间为2027年秋季学期,学校组织优秀案例评审(评优工作将另行通知)。

后续每年参照本年度工作安排开展常态化案例征集和评优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院(系)党组织、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高度重视案例常态化征集工作,严把案例政治关、真实关、质量关,杜绝敷衍报送、虚假报送。案例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评价中。

2.加强交流研讨。各院(系)、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将开展案例交流研讨纳入工作例会和团队建设中,组织辅导员分享工作思路,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亮点与有效举措。

3.强化宣传引导。各院(系)、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加强优秀案例成果宣传,引导辅导员树立“以写促思、以思促干”工作理念,依托案例撰写深入思考和持续优化育人工作新范式。

4.深化选优树典。将专职辅导员案例完成情况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校党委学工部将对优秀案例进行结集出版;组织优秀案例获评者通过学生工作研讨会、总结表彰会等途径进行经验推广;从校级优秀学生工作案例中择优推荐至北京市级辅导员案例大赛进行参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