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第四届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业绩显著,个人或所负责的工作获得至少一项市级及以上奖励。
3. 在学生工作以及辅导员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4. 连续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
5. 本人所在单位上一学年度未发生重大学生安全事故。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学生工作人员。评选10人,其中机关中心人选不超过40%。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方式:个人自荐或所在单位推荐。
2. 申报材料: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申请表,并附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3. 电子版提交至fdy@b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辅导员基地办公室(学16楼南270室),一式两份。
4. 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10:00。??
联系人:单人俊 58806455
附: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