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惩处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次数:

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新时代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教育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选树一批辅导员先进人物,宣传一批辅导员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引领广大高校辅导员增强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量。根据评选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工作,并推荐一名优秀辅导员老师参加全国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我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 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 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4. 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
    5. 近三年连续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与推选时在辅导员岗位上,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三、申报要求

  1. 时间要求。本次推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 报名材料。请各单位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专职辅导员按时向辅导员基地提交以下材料:

  ① 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附件)
  ② 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及所带学生联系方式。事迹材料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③ 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和报名表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报名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贴照片,报名表格式请勿改动。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fdy@bnu.edu.cn(注明“姓名+单位”字样),纸质版3份交至学十六楼南侧270辅导员基地办公室。辅导员基地将视报名情况进行初评,最终推荐1人参加全国评选。

  联系人:单人俊  电 话:58806455

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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