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学生事务助理是通过工作保研的形式,在本科毕业后留校工作两年,再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教职工群体,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力量。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助理队伍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学生事务助理队伍建设,总结工作成效,表彰先进个人,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面向2019级学生事务助理开展聘期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人员范围:2019级学生事务助理
时间范围:2年聘期,即2019年9月—2021年7月
二、工作流程
1.个人总结:学生事务助理对工作期间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助理聘期考评表》(附件2)。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将作为学生事务助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2.单位评议:用人单位对学生事务助理进行评议,结合个人工作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3.学校评议: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学校评议,举办聘期考评会,综合个人工作情况、单位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三、具体安排
1.材料报送:请于7月9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聘期考评表》(附件2)电子版、答辩汇报PPT发送至fdy@bnu.edu.cn,邮件命名为“2019级学生事务助理考核+姓名”。《聘期考评表》(附件2)纸质版(原件3份,复印件7份)由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基地,并完成答辩顺序抽签。
2.现场述职: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7月12日(周一)上午08:30-11:30在京师学堂第一会议室举办聘期考评会。每人汇报时间为5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3.考核评优:评委现场评分,并公布结果,最终评选出10名“十佳学生事务助理”和若干名“优秀学生事务助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雨潇
电 话:58804125
办公地点:学三辅楼(邮局南侧)二层辅导员基地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