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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学工发〔2021〕5号《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完善院系学生工作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9     浏览次数:

为健全院系(含学部、学院、系和中心等学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管理体制机制,落实院系学生工作主体责任,明晰院系学生工作内涵,明确院系学生工作岗位职责,进一步完善院系学生工作管理体系,提高学生工作管理水平和效率,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做好院系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班团建设、学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学生工作,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规范和完善院系学生工作管理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院系学生工作管理体系,切实推动学工系统各单位各环节全流程高效运转,明确院系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任务,厘清院系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边界,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双一流”建设。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生为本、因地制宜,从院系学生工作实际出发,满足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求;坚持科学规划、效能第一,确保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及时有效落实,打通思想政治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助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协同配合、明确分工,既要具备团队意识,加强工作合作,又要立足岗位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明晰工作边界,形成团结紧张的工作氛围和严肃活泼的工作作风。

二、院系学生工作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院系党政负责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学生工作。将学生工作纳入院系发展规划,把“立德树人”贯穿于人才培养各环节,成立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以及安全稳定等学生工作,积极参加重要学生活动,保障学生工作场地、设施和经费充足,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确保专职辅导员主要工作精力用于本职岗位,加强专兼职辅导员考核和业绩奖励,落实辅导员各项待遇保障,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积极配合学校“一体两翼”办学格局背景下学生工作的建设发展。

(二)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和党委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落实学校党委和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学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原则上由专职辅导员担任。构建和完善本单位学生工作管理机制,健全学生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具体负责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班级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工作、资助管理、国防教育、家校合作育人和其他特色学生工作等;抓好本单位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专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加强队伍理论学习和专业培养,做好辅导员的考核管理、评奖评优和发展支持工作;完成学校党委、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负责本院系共青团工作,由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直接管理,原则上由专职辅导员担任。落实党建带团建,组织青年学生思想动态和成长需求调研,开展团学骨干思想引领和团员青年思想教育;负责团委和学生会组织建设,健全内设机构,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组织团代会和学研代会,完善学生日常权益服务主渠道和工作规范,做好团学骨干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完成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院系专职辅导员:包括全职辅导员、双肩挑辅导员和学生事务助理。专职辅导员根据院系学生工作分工安排,由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直接管理,承担本单位学生工作一项或多项专项任务,并向院系兼职辅导员布置相关专项工作。原则上,专职辅导员只负责本院系学生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工作任务:

1.学生党建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注重“五育”并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新媒体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2.学生学业发展与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负责学业辅导室建设和运行,组织学业辅导和学术交流主题活动,指导学生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3.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迎新、入学教育、离校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学生进行校规校纪学习,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违纪处分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家校合作育人;开展安全教育,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参与院系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落实危机预警月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宿舍管理,注重考风建设;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加强国防教育和征兵工作。

4.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根据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的指导和安排,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职业道德,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积极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搭建创业平台,开拓就业市场,提高就业率和就业创业质量。

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根据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的指导和安排,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负责生活指导室建设和运行,组织学生参加新生心理测评及约访,对心理危机学生定期排查、建档,及时上报心理危机事件,掌握恰当地对心理危机学生进行转介的方法,配齐建强雪绒花使者及生活指导室助管并组织培训及日常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6.学生奖助工作: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精准资助,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困难学生帮扶,开展院系资助育人工作。

7.完成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院系兼职辅导员: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的兼职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主要担任班主任,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的领导下和专职辅导员的指导和协助下,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包括: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本班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利用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新媒体,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沟通,掌握网络舆情状况,做好正确舆论引导工作。

2.班级和团支部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定期组织主题班会、团建班建以及校园文化活动。

3.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树立端正的学习动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及时发现学业困难学生,开展学业辅导,做好学风考风教育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和课外科技学术创新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建立和掌握学生档案;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动员、毕业离校工作;组织奖助学金评选和各类奖励评优工作;定期走访宿舍,加强宿舍长培训,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发现、妥善处理突发危机事件,与学生家长有效联系,合作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协同院系、学校开展困难帮扶工作。

5.心理健康教育和深度辅导: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发现并初步指导学生心理问题,发挥班级雪绒花使者和宿舍长的作用,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对学生开展深度交流和沟通,每学期与每一名班级学生进行一次深度辅导,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做好深度辅导工作记录。

6.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针对学生不同的年级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了解当前就业形势与国家就业政策,及时发布就业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收集本专业相关就业信息,为学生提供精准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

三、考核评价

(一)院系学生工作考评: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依据《北京师范大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对院系学生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

(二)单位考评:院系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相关要求,对专职辅导员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业绩奖励。

(三)辅导员考核:各单位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考核的指导意见》,对本单位专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推荐“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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