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北京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次数:

各学部、院系,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名师骨干,不断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市委教工委决定开展北京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2019年将资助建设10个。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对高校心理健康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深刻把握首都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着力培养大学生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

——培育选树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美誉度的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北京高校心理健康工作的水平。

——承担市委教育工委委托或交办的专项工作,围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关,努力形成一批实效性强、可推广可复制的制度性安排和成果。

二、申报要求

1. 每个工作室应紧紧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专项工作的选择,应从当前首都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出发,以教育教学、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实践活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和工作为重点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突出时代性和创新性,具有一定的学校和学科特色。

2. 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注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操作性、可行性强。

3. 申报人在选定的专项工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学校前期已经培育和建设的优先。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对象。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1人)应为我校一线专职心理教师,工作须满10年以上(含);在学校心理素质教育和咨询工作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专业水平;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可跨校组织,专、兼职均可。

2. 申报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项。

3. 申报材料。(1)申报表(见附件)。(2)文字说明材料(3000字以内)。基本内容包括选题、背景意义、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实施计划与工作机制、预期效果与远景目标、工作基础与已有经验、经费预算等。(3)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图片不超过5张,其他辅助资料不超过2种。

4. 文本提交。请申请人于2019年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dy@bnu.edu.cn,邮件标题为:心理名师工作室+姓名。申报表纸质版1份交至辅导员基地。

四、评审与管理

最终,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入选的工作室将进行公示,正式入选的将择时正式颁牌。资助每个工作室每年5万元经费,通过年度考核,合格者将连续资助3年,不合格者将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追回已资助经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小游、鄢雨欣

办公电话:58805164、58804126


附件:
北京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北京师范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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