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次数:
校内各专职辅导员: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430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 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
专门从事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含高校专职 辅导员

二、申请者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须为中国公民身份合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合格

2承担学校列入本科生教学计划、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教学任务且教学评估合格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参加并顺利完成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2016 年新入职教师按教师发展中心要求完成新录用教师培训

5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通话水平不做规定。

6身体健康能很好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按照网报流程说明及申请表填写说明认真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各位教师注意网上报名时间20171010日至20171014开网时间期间每日9:00-16:30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
填报完毕后用A4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并附相关附件。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全国通用须有国家语委公章红皮证书无效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基层单位审核。由基层单位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格、申请表内容及相关附件材料。同时要结合实际给每位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第四页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身体和健康状况普通话水平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基地审核。请各单位务必于 10  17日 以前将申请人以下材料报送辅导员基地逾期不再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表需A4 双面打印与鉴定表左侧粘贴成册。

2与申请表上传照片同底版的一寸照片一张(背面务必写上姓名、单位和身份证号码)

3前述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4校内公示。学校将在教师发展中心网页公示上报人员名单。

5上报审批。上报北京市教委审批并办理资格证。

 联系人单人俊         联系电话58806455      

 

 

辅导员基地

 

2017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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