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关于2019年思想政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8     浏览次数:

  各位专职辅导员老师(含学工部门工作人员):

  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及续聘工作现已启动。

  2019年的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及续聘工作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国家有关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条例》(师校发[2009]56号)等相关规定。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把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岗位晋升和续聘考核的首要内容。 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人数

  1.正高:1人

  2.副高:5人

  3.中级:若干

  二、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评价

  坚持师德为先,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岗位晋升和续聘考核的首要内容。各二级师德建设与监督委  员会须对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北京师范大学教师道德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进行评价,对是否存在违反师德行为、是否受过党政纪处分等情况作出明确说明。凡存在违反师德行为者,按《北京师范大学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师党发[2018]3号)执行。  

  1.各学部、院系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表现评价由所在单位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评价、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或单位公章。

  2.学工部门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表现评价由所在单位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评价、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应聘正高级岗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应聘者材料须分别装袋,封面标明单位、姓名和材料目录。   

  1. 应聘者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其他序列),提交纸质版一式4份,同时提交《申报表》的PDF电子版,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在单位-正高”。(以上纸质版均用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两钉装订)。

  2.《任职资格审核表》(一式2份,中级除外,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姓名+正高+审核表”)。

  3. 学术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页(明确标识申报人相关信息)和论文首页及署名页。

  4.担任过形势与政策课(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党课、团课)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证明和教学评价证明,评价证明在个人教务系统中打印,加盖开设课程单位的公章。

  5.原则上连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6.教材、专著等复印件:封面和版权署名页。

  7.任务书、合同书或委托书复印件。

  8.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9.其他成果材料复印件。

  四、应聘副高级岗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应聘者材料须分别装袋,封面标明单位、姓名和材料目录。    

  1.应聘者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其他序列),提交纸质版一式4份,同时提交《申报表》的PDF电子版,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在单位-副高”。(以上纸质版均用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两钉装订)。

  2.《任职资格审核表》(一式2份,中级除外,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姓名+副高+审核表”)。

  3.学术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页(明确标识申报人相关信息)和论文首页及署名页。

  4.外语成绩复印件,外语考试原则上执行 2017 年《北京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外语考试暂行办法》,2019年作为过渡期,原 2004 年外语考试相关规定同时适用。

  5.担任过形势与政策课(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党课、团课)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证明和教学评价证明,在个人教务系统中打印,加盖开设课程单位的公章。

  6.原则上连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学工部门副处以下干部要有兼任院系辅导员2年以上的经历,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7.工作案例(以现岗位年数计算,每年2篇)。

  8.教材、专著等复印件,封面和版权署名页。

  9.任务书、合同书或委托书复印件。

  10.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1.其他成果材料复印件。

  五、应聘中级岗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应聘者材料须分别装袋,封面标明单位、姓名和材料目录。

  1.应聘者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其他序列),提交纸质版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申报表》的PDF 电子版,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在单位-中级”。(以上纸质版均用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两钉装订)。

  2.学术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页(明确标识申报人相关信息)和论文首页及署名页。

  3.外语成绩复印件。

  4.辅导员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5.学工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至少有一年兼任院系辅导员工作的经历证明。

  6.工作案例(以现岗位年数计算,每年2篇)。

  六、个人申请相关事宜说明

  1.应聘者所有个人成果(外语成绩、学历学位、各类成果等)的有效截止日期:2019年3月31日。

  应聘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教学科研项目以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为准,应聘者的所有成果均为受聘现岗位期间获得。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月24日(周三)上午11:00。

  3.纸质版提交地址:辅导员基地(学16楼南侧二层270室),提交时请将材料装袋,文件袋封面标明单位,姓名和材料目录。

  4.电子版发送地址:fdy@bnu.edu.cn

  七、资格审核和成果展示

  相关材料一经上交后,不得更改,《任职资格审核表》及应聘者成果将在辅导员基地办公室予以公开展示。

  八、应聘者述职

  另行通知。

  联系人:单人俊   电话:58806455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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