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关于开展2020年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

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师校发〔20192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本年度辅导员(班主任)的信息采集、培训、考核、津贴等管理与服务工作,请各学部、院系结合单位实际开展2020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并报送相关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从事某一学科的教学和科研的潜力。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要求

  (一)可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博士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兼职辅导员,鼓励各学部院系选拔优秀学生进行长期培养,从博士研究生阶段起担任兼职辅导员。

  (二)可邀请专家学者、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三)学工机关专职辅导员要承担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四)原则上新入职教师要承担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0级博士研究生将入驻沙河新校区G区。请各单位选聘责任心强、能力突出、敬业爱生的老师担任2020级博士研究生班主任。

  (六)建议2020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每人所带学生数最多不超过80人。

  三、辅导员(班主任)信息采集

  请各单位按照选聘条件和选聘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2020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并填写好《2020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2020年辅导员(班主任)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辅导员基地(学16楼南侧二层270室),电子版发送至fdy@bnu.edu.cn。

  电子邮件命名格式:单位-2020年辅导员(班主任)选聘;

  附件分别命名为:1.单位-2020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信息登记表;2.单位-2020年辅导员(班主任)信息汇总表。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13日(周一)上午11:00,请务必按时提交。

  

  联系人:陈雨潇   电话:58804125

  

                                                                      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2020年6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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