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选聘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全职辅导员)招聘启事(第三批)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队伍由全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全职辅导员和在一定时间内将主要精力用于辅导员工作的专任教师(即双肩挑辅导员)组成。本批次招聘2名全职辅导员。

一、选拔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全国统招统分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19年度就业派遣;

3.委培生、定向生和已签约的毕业生不得申报;

4.来源单位的学科具备一流水平;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1岁(198811日及以后出生);

6.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7.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8.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在高等教育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

9.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10.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正式录用;

11.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北京市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有关要求;

12.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全职辅导员

2.招聘名额:2

设岗单位

人数

生源类型

专业要求

(应聘者需符合以下其中一类专业)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

1

京内生源优先

教育学类、历史学、法学类等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

1

京内外生源均可

(需符合留京条件)

心理学类、思想政治教育、预防医学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2019年全职辅导员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查、上岗实习、政审、体检、公示和学校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四、待遇和保障
         全职辅导员入校四年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聘用为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标准按照专职辅导员岗位100%工作量,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考核,四年聘期考核合格,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视情况可继续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或申请转入其他岗位。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为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五、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符合应聘条件的海内外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者须向设岗单位提交个人简历(含硕士和博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和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版均提交视为有效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表纸质版和成绩单须加盖推荐学校或院系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电子版材料提交说明
           请将个人简历和《应聘申请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电子邮件命名格式:北师大2019年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姓名+学校);
           附件命名格式:1.《个人简历+姓名+学校》2.《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姓名+学校》
           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2019423
       2.纸质版材料提交说明
           纸质版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签字盖章的《应聘申请表》、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及其他支撑材料。
          应聘材料纸质版请采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丰速递寄送或直接交至指定办公室,请务必注明“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字样并保证所有材料一次性送达。
          纸质版寄送截止时间:2019423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所有材料一旦递交,不予退回。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单人俊
       联系电话:010-58806455
       邮箱地址:bnufdy2019@sina.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学十六楼南侧270

 

人才人事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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