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惩处
关于开展第六届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次数:

各学部、院系: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业绩显著,个人或所负责的工作至少获得一项市级及以上奖励。

3. 在学生工作以及辅导员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连续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

5. 本人所在单位上一学年度未发生重大学生安全事故。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评选10人,其中学工机关人选不超过40%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方式:个人自荐或所在单位推荐

2. 申报材料: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申请表,并附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3.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fdy@b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辅导员基地办公室(学16楼南270室),一式两份。

4. 截止时间:1210(周四)

 

联系人:陈雨潇 58804125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弘德辅导员奖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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