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惩处
关于开展2013年度北京师范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9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3年度北京师范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学部、各院系: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央【200416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见附件1),学校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2013年度北京师范大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在推进学生工作科学化建设方面有贡献;

2、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在开展学生工作过程中具有创造性,在搭建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方面有探索;

3、关心学生成长成才,认真开展深度辅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问题;

4、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就业指导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师生的欢迎和好评;

5、担任本科生或研究生辅导员1年以上(含1年);

6、专兼职不限。

二、评选名额

各单位按照本单位班主任总人数20%推荐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人选。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报名参评。参评辅导员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2),将申报表纸质版及个人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在1213日下午5点之前交至辅导员基地办公室(学16楼南侧271),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fdy@bnu.edu.cn.

2、材料审核和抽查

辅导员基地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和月度考评、学生评价和院系考评情况。请各单位提交被推荐人的优秀事迹材料的同时提交其2013年全年的月度考核汇总表、年度学生评价和院系考评表。请各单位务必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辅导员基地将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

3、评选和公示

辅导员基地将结合材料审核和抽查的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获评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后,辅导员基地对优秀辅导员事迹材料统一汇编成册。

联系人:于小雷    联系方式:58804125   电子邮箱:fdy@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基地

                                       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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